标题:《质疑录》 内容: 作者:张介宾 朝代:清 年份:公元1644-1911年序医无一定之法,而有一定之理。 理无可疑,则虽庸工一得,断不以人废言;理有可疑,则虽前代宗匠,奕祀之所奉为典型者,亦不护其所短,必为之摘发其万一,以质诸天下后世。 盖医以寄生死,故不得不阐发其精微,深探其义蕴。 此会稽张景岳先生《质疑录》一书之所由作也。 粤稽轩、岐二圣,化天地身,发菩提愿,着《灵枢》、《素问》诸经,创立医道,而斯民已登诸仁寿之域,厥德溥已;春秋时秦越人复有《难经》之作,汉文帝与淳于意问答若干条;脏腑之表里阴阳,病证之寒温虚实,言中机宜,了如指掌。 此即后代质疑之权舆乎! 厥后张仲景、刘河间、李东垣、朱丹溪四先生,后先踵起,着述最富,或精于伤寒,或工于杂证,各立一家言,发前人之未发,大畅宗风,遂令医之一道,如日月经天,江湖丽地,昭垂宇宙,亘古如新。 后之工于医者,又何疑之可质乎? 虽然,愚者千虑,岂无一得? 智者千虑,岂无一失? 况医如用兵然,奇正变化,运用从心,不离乎法,而亦不泥乎法,岂得为前贤章句所埋,遂寄人篱下,而不思所以变通之也哉! 先生天姿卓绝,复殚人工,其于岐黄之术,不啻三折肱矣,浙东西何止活万人! 取先圣之经,以辨前贤之误。 如伤寒一证,必辨虚实,攻补兼施,而不泥“伤寒无补法”之一言;中风则必辨十二经之见证,而不以治伤寒之法治之;血证必先清外感,次理内伤,而不泥洁古“见血无寒”之语。 可疑者诸如此类,先生一一搜剔之,真可谓善读古人之书矣。 楷生也晚,不获亲炙先生之门,然至今读其遗书,虽不能至心,窃向往之,篝灯披阅,以是质诸轩岐也可,质诸四大家也可,即以是质诸天地鬼神,亦无不可。 于是知先生之为功,于天下万世也大,而工于医者,庶可以无疑矣。 因先光梨枣,以公诸海内,若先生全集中,更有《杂证谟》、《伤寒典》、《妇人规》、《传忠录》、《本草类考》等书,嗣当谋诸同志君子,次第梓行,以共欣赏焉! 时康熙岁在丁卯蒲月东海石楷谨识张景岳传二十年来,医家之书盛行于世者,张景岳《类经》,赵养葵《医贯》。 然《医贯》一知半解耳! 《类经》明岐黄之学,有王冰之所未尽者,即学士大夫,亦必累月而后能通之。 昔在戊寅,曾于张平子座上识景岳,盖交臂而失之。 己酉寓证人书院,有蒋一玖者,年八十矣,欲为其舅作传,则景岳也。 景岳名介宾,别号通一子,越之山阴人也。 其父为定西侯客。 介宾年十四,即从游于京师,天下承平,奇才异士集于侯门。 介宾幼而 齐,遂遍交其长者。 是时金梦石工医术,介宾从之学,尽得其传。 以为凡人阴阳,但以血气、脏腑、寒热为言,此特后天之有形者,非先天之无形者也。 病者多以后天戕及先天,治病者但知有形邪气,罔顾无形元气。 自刘河间以暑火立论,专用寒凉,其害已甚,赖东垣论脾胃之火,必务温养,救正实多。 丹溪出,立阴虚火动之论,寒凉之弊又复盛行,故其注本草,独详参、附之用。 又慨世之医者,茫无定见,勉为杂应之术,假兼备以幸中,借和平以藏拙。 虚而补之,又恐补之为害,复制之以消;实而消之,又恐消之为害,复制之以补。 若此者,以药治药尚未遑,又安望其及于病耶? 幸而偶愈,亦不知其补之之力,攻之之力耶? 及其不愈,亦不知其补之为害,消之为害耶? 是以为人治病,沉思病原,单方重剂,莫不应手霍然。 一时谒病者,辐辏其门,沿边大帅,皆遣金币致之。 其所着《类经》,综核百家,剖析微义,凡数十万言,历四十年而后成。 西安叶秉敬谓之“海内奇书”。 班孟坚赞孝宣之治政事,文学法理之士,咸精其能,至于技巧工匠器械,自元成间,鲜能及之! 介宾此书,若非遭遇神宗之盛,亦莫能有也。 又以应病如应敌,作《新方八阵》,为《八略》以破之。 惜其书晚出,尚藏于家。 介宾博学,于医之外,象数、星纬、堪舆、律吕,皆能究其底蕴。 在辽阳道中,闻御马者歌声聒耳,介宾曰∶此恶声也,不出五年,辽其亡矣。 已而言验。 所亲问以近事,介宾曰∶我夜观干象,宫车殆将晏驾,天下从此亦乱矣。 未几,神宗崩。 介宾遂返越,其年五十八,又二十年始卒。 卒之日自题其像,召三子而诲之。 其门人曰∶先生乃死耶! 吾先生故有不死者。 介宾莞尔而逝。 自太史公传仓公,件系其事,后之儒者,每仿是体,以作名医之传。 戴九灵、宋景濂其着也,而名医亦复自列其事,存为医案,以待后人遇有病之相同者,则仿而治之,亦盛心也。 世风不古,以医负贩其术,无异于里闾俗师也,而不肯以里闾俗师自居,虽复杀人如草,亦点缀医案以欺人。 介宾医案,散在《景岳全书》,予不叙于篇,恶夫蹈袭者之众也。 赵养葵名献可,宁波人,与介宾同时,未尝相见,而议论往往有合者。 姚江黄宗羲太冲父撰综概医道肇于轩岐,而着书立言以发明之者,莫如张、刘、李、朱为最,以至陶、王、陈、薛,各有阐述,然亦有不能无弊者。 如一言之谬戾,每遗祸于后人,是不得不取而辨论之,以正其失,非敢妄訾乎前贤也。 将以为质疑之一助云尔! 论伤寒无补法伤寒千态万状,只虚实二字尽之。 一实一虚,则邪正相为胜负,正胜则愈,邪胜则死。 若正气实者,即感大邪,其病亦轻;正气虚者,即感微邪,其病亦甚。 故凡气实而病者,但去其邪,攻之无难,所可虑者,惟伤寒挟虚为难耳! 最可恨者,有曰“伤寒无补法”,惑乱人心,莫此为甚。 独不观仲景立三百九十七法,脉症之虚寒者一百有余;定一百十三方,用参者三十,用桂、附者五十余。 孰谓伤寒无补法耶? 矧今人患挟虚伤寒者,十尝六七,传诵“伤寒无补法”者,十之八九,虚而不补,且复攻之,不可胜纪。 故力辨之,欲以救时弊,非好补也。 即如表邪不解,屡散之而汗不出者,中虚无力,阴气不能达也。 不知汗生于阴,补阴最能发汗。 又如身热不退,屡清之而热犹炽者,阴不足也。 人知惟寒可以去热,不知滋阴方能降火也。 又如正气不足,邪气有余,正不胜邪,病必不解,但实中气,使正气内强,逼邪外出,荣卫渐平。 此不散表而表自解,不攻邪而邪自退。 今人不识虚实,见发热胸闷不退,动手便攻,邪气未去,而正气因攻先败。 此皆守“伤寒无补法”一言误之也。 论真中风外有六经之形症中风证宜从洁古、东垣之论,以中脏、中腑、中血脉为辨证之的。 洁古云∶中腑多着四肢,中脏多滞九窍。 东垣亦云∶中腑则肢节废,中脏则性命危,中血脉则口眼 斜。 而方书所载,混言外有六经之形症,以大小续命汤为主。 夫人身脏腑有十二经,手有三阳三阴,足有三阳三阴。 中风之有六经形症也,手之六经乎? 抑足之六经乎? 六经之症,惟伤寒有之。 或谓中风六经形症,即是伤寒六经形症,至有引伤寒六经之症,以解中风六经之症。 其言为大可嗤也。 夫伤寒六经症,只伤足而不伤手,故一日巨阳,则有发热、恶寒、头项痛、腰脊强之症,而中风无有也;二日阳明,则有身热、目痛、鼻干、不得眠之症,而中风无有也;三日少阳,则胁痛、耳聋、口苦、寒热往来而呕之症,而中风无有也。 此足三阳之见症也。 至传入足三阴,四日有腹满、咽干、自利、不渴、腹痛之症,是足太阴之见症,而中风有之乎? 五日有引衣蜷卧、舌干、口燥之症,是足少阴之见症也,而中风有之乎? 六日有烦满、囊缩之症,是足厥阴之见症也,而中风有之乎? 伤寒六经次第传变,故仲景有麻黄、桂枝、大小承气之法,若中风为猝暴病,一时猝倒昏迷,难分经络,而有脏腑、血脉之别,或中于足之六经,或中于手之六经,非若伤寒之有次第传焉者也。 若谓中风六经形症,即是伤寒六经形症,是欲以治伤寒之法治中风,其不至于杀人也几希矣! 若论中风,则十二经皆有见症,而不止于六经也。 如四肢不收、手足拘挛者,风中足太阴脾也;口眼 斜、口噤不开,风中足阳明胃也;痰涎壅塞,声如曳锯,风中手太阴肺也;大便闭结,风中手阳明大肠也;舌喑不语,风中足少阴肾也;目瞀昏迷、不省人事,风中手少阴心与手厥阴包络也;螈 强直、角弓反张,风中足厥阴肝与足太阳膀胱也;耳聋、胁痛,风中足少阳胆也。 此皆中风之形症,岂可以六经拘之乎? 其不同于伤寒之六经也明矣! 论中风半身不遂在左属血在右属气《内经》但言左右者,阴阳之道路,未尝以人身之气血分左右也。 人之气血,周流于一身,气如橐 ,血如波澜,气为血行,血为气配,阴阳相维,循环无端,何尝有左右之分? 自丹溪论中风症,半身不遂分左右,谓在左者属血虚,以四物为主,加竹沥、姜汁;在右者属气虚,以四君为主,加竹沥、姜汁。 夫以脾肺在右,而右半身不遂者,主乎脾肺之为病;肾肝在左,而左半身不遂者,主乎肾肝之为病则可。 若必主乎在右属气,在左属血,岂血仅行于左,而右半身无血;气仅行于右,而左半身无气? 是气血在人身,已分离而不相属矣。 夫气主 之,血主濡之;气行则血行,气滞则血滞。 血与气原相维,而何有左右之分? 世医执此,以分左右气血治中风半身不遂之症,未有能愈人者也。 果属血虚,亦当补气,以气有生血之功;果属气虚,亦当养血,以血有和气之力。 若血自血,气自气,则阴阳乖格,岂云治病之权衡乎? 论肝无补法(凡一切 癖、 瘕、痞气、奔豚,腹中如杯如盘者,皆肝虚、金衰、木横之病,当滋肾水以救之,切不可用疏利伐肝之剂。)足厥阴肝为风木之脏,喜条达而恶抑郁,故经云木郁则达之是也。 然肝藏血,人夜卧则血归于肝,是肝之所赖以养者,血也。 肝血虚,则肝火旺;肝火旺者,肝气逆也。 肝气逆,则气实,为有余;有余则泻,举世尽曰伐肝,故谓“肝无补法”。 不知肝气有余不可补,补则气滞而不舒,非云血之不可补也。 肝血不足,则为筋挛,为角弓,为抽搐,为爪枯,为目眩,为头痛,为胁肋痛,为少腹痛,为疝痛诸症。 凡此皆肝血不荣也,而可以不补乎? 然补肝血,又莫如滋肾水。 水者,木之母也,母旺则子强,是以当滋化源。 若谓“肝无补法”,见肝之病者,尽以伐肝为事,愈疏而愈虚,病有不可胜言矣。 故谓“肝无补法”者,以肝气之不可补,而非谓肝血之不可补也。 论见血无寒世人患吐衄者多,而洁古则曰∶见血无寒。 东垣亦云∶诸见血皆责于热。 丹溪亦曰∶血无火不升。 三家之论出,而世之治吐衄者,皆以滋阴降火为法矣。 岂知《内经》论血溢、血泄,六淫皆有,故《纲目》序失血症,独载运气六淫之邪。 王海藏云∶六气能使人失血,不独一火。 此语大发千古聋聩。 夫六气使人失血,此为外感之邪言也。 然外邪之来,未有不由于内伤者。 如忧愁思虑则伤心,饮食劳倦则伤脾,持重远行则伤肝,形寒饮冷则伤肺,入房过度则伤肾。 五脏有伤,而后外邪乘虚袭入。 故凡治失血,必先审其为风、为寒、为暑、为湿、为燥、为火,先清外感,次理内伤,则邪易伏而易疗。 若不先治标,而即救本,凡一切失血专主一火,日事芩、连、知、柏、山栀、生地、丹皮为治,未见其能愈人也。 血得热则行,得寒则凝。 寒凉之剂日进,而血之屡止屡发者,往往而剧。 此吐血之病之死,不死于病而死于医也。 悲哉! 论无痰不作眩眩者,头晕也,眼有黑花,如立舟车之上,而旋转者是也。 刘河间专主于火,谓肝木自病。 经云∶诸风掉眩,皆属于肝。 肝风动而火上炎也。 故丹溪尝言无火不生痰,痰随火上,故曰无痰不作眩。 夫眩,病也。 痰,非病也。 痰非人身素有之物。 痰者,身之津液也。 气滞、血凝,则津液化而为痰,是痰因病而生者也。 若云无痰不作眩,似以痰为眩病之本矣。 岂知眩晕之来也,有气虚而眩,有血虚而眩,有肾虚而眩。 气虚者,阳气衰乏,则清阳不上升。 经云∶上气不足,头为之苦倾是也。 血虚者,吐衄、崩漏、产后血脱,则虚火上炎,眼生黑花。 经云∶肝虚则目 无所见是也。 肾虚者,房欲过度,则肾气不归元而逆奔于上。 经云∶ 蒙招尤目瞑,上实下虚,过在足少阴、巨阳。 又云∶髓海不足,目为之眩是也。 风火之眩晕属外感,三虚之眩晕本内伤。 其云痰而作眩者,必内外合邪而后痰聚而为害,非竟主乎痰而可以为眩也。 若一纯攻痰,而不大补气血、壮水滋阴,以救其本,病未有不毙者也。 论无痰不作疟疟者,风、寒、暑、湿之邪,为外感三阳经病。 故经云∶夏伤于暑,秋成风疟。 或先伤于寒,而后伤于风,则先寒后热;或先伤于风,而后伤于寒,则先热后寒。 病属三阳,而寒热往来,则以少阳一经为主。 初非有痰,以为疟邪之根也。 疟邪随人身之卫气为出入,故有迟早、一日间日之发,而非痰之可以为疟也。 何也? 人身无痰,痰者,人身之津液也。 随其邪之所在,而血凝、气滞、停饮、宿食,则津液即化为痰,是痰从邪气而成病者也。 乃严用和论疟,谓“无痰不作疟”,若指痰为疟邪之主,反以疟邪为痰病之客矣。 岂有人身津液变痰,而为寒为热以成疟者乎? 痰本因疟邪以生,而非因痰以有疟邪者。 如痰生于脾,脾恶湿则痰动;痰本于肾,肾阴虚则水泛。 疟病之痰,痰因风寒之邪而生者也。 岂有无痰而便不作疟者乎? 至杨仁斋、许叔微,更有以瘀血、停涎、黄水主为疟病之根,而后之治疟者,均以常山、草果、槟榔、砒信,为吐痰、消瘀、截疟之法,徒戕人元气,而败脾伤胃,以致夭枉也。 论诸痛不宜补气《灵枢》云∶病痛者,阴也。 又云∶无形而痛者,阴之类也。 其阳完而阴伤之也,急治其阳,无攻其阴。 夫阳者,气也,是痛病当先治气。 顾气有虚有实。 实者,邪气实。 虚者,正气虚。 邪实者,以手按之而痛,痛则宜通。 正虚者,以手按之则止,止则宜补。 丹溪猥云∶诸痛不宜补气。 夫实者,固不宜补,岂有虚者而亦不宜补乎? 故凡痛而胀闭者多实,不胀不闭者多虚;痛而喜寒者多实热,喜热者多虚寒;饱而甚者多实,饥则甚者多虚;脉实气粗者多实,脉虚气少者多虚;新病壮年者多实,愈攻愈剧者多虚。 痛在经者脉弦大,痛在脏者脉沉微,兼脉症以参之,而虚实自辨。 是以治表虚痛者,阳不足也,非温经不可;里虚痛者,阴不足也,非养荣不可;上虚而痛者,心脾受伤也,非补中不可;下虚而痛者,脱泄亡阴也,非速救脾肾温补命门不可。 凡属诸痛之虚者,不可以不补也。 有曰“通则不痛”,又曰“痛随利减”。 人皆以为不易之法,不知此为治实痛者言也。 故王海藏解“痛利”二字,不可以“利”为“下”,宜作“通”字训。 此说甚善。 明哲如丹溪徒曰∶“诸痛不可补气”,则失矣。 论关格是脉而非症《素问》云∶人迎与气口俱盛四倍以上,为关格。 格之脉羸,不能极于天地之精气,则死。 《灵枢》云∶邪在六腑则阳脉不和,不和则阳脉盛;邪在五脏则阴脉不和,不和则阴脉盛。 阳气太盛则阴气不得相营,故曰关;阴气太盛,则阳气不得相营,故曰格。 关格者,不得尽命而死。 此《灵》、《素》之论关格,以脉言,而非症也。 自仲景宗之,而谓在尺为关,在寸为格。 关则不得小便,格则吐逆。 夫人迎四倍,寸口四倍。 则非尺寸之谓,而曰吐逆者,此隔食症也。 曰不得小便者,此癃闭症也。 自此叔和以后,俱莫能辨,悉以尺寸言关格。 而洁古则曰∶寒在上,热在下。 夫脉两寸俱盛四倍以上,而可谓之寒在上、热在下乎? 东垣则以清气反行浊道曰格,浊气反行清道曰关。 丹溪但言膈中觉有所碍,不能升降,是有格而无关。 元方以大小便不通为关格,其说尤为舛错。 后丹溪竟以关格立症分门,致后学茫然莫辨。 独马元台力辨诸子之非,谓关格非隔食、癃闭之症。 夫巢、张、李、朱为医之宗,尚与《内经》相乖,况下工? 岂知关格为脉体,而非病名者哉! 论疝不当专属肝经病巢氏序疝症,有厥疝、寒疝、气疝、盘疝、 疝、狐疝、瘕疝之名。 子和非其谬立名色,以环阴器、抵少腹者,属足厥阴肝经部,是受疝处也。 故凡疝,非肝木受邪,则肝木自甚,皆属肝经,因立七疝之名,曰∶寒、水、气、狐、筋、血、 ,治多用下法。 丹溪以来,皆宗其说,而亦未得也。 夫前阴小腹间,乃足三阴、阳明,冲、任、督三脉所聚,岂得独以厥阴经为言? 但如本篇六疝,皆兼言风者,本非外入之风,风属肝,肝主筋,故凡病各经之疝,谓其病多在筋,皆挟肝邪则可,若谓必在厥阴一经,则不可也。 论疝与肾经绝无相干以肺在上属阳,肾、肝在下属阴。 肾者,肝之母;肝者,肾之子。 肾肝同病,乙癸同源之义也。 故凡肝经有病,必推化源与肾。 如疝为足厥阴肝经病,以其环阴器、抵少腹、控睾丸,而为痛者,皆肝之所属也。 而《素问》又云∶肾脉主病,从少腹上冲心而痛,不得前后,为冲疝。 则疝未尝不本于肾经为病者,何丹溪乃曰疝主肝经,与肾经绝无相干? 夫肾,水脏也,膀胱为之腑。 膀胱为寒水所化,疝本寒湿之气所感,以寒召寒,其邪最速,而肾与膀胱为表里。 经云∶诸寒收引,皆属于肾。 故疝之挛急而上冲心胃者,正肾邪之为病也。 见今人病疝,一有房劳,则其病便发而不止。 故《圣济总录》云∶嗜欲劳伤,肾水涸竭,无以滋荣肝气,则留滞内结,发为阴疝,是疝之发于肾虚者多。 若治疝不从化源,而日以伐肝疏导从事,则病益剧而难疗。 临是症者,当以丹溪之言,专主肝经与肾虚而致者甚多,以参、术为君,疏导药佐之为得,而不可执肾经无干之言为据也。 论三消有寒不专主火观刘河间三消论,一皆以燥热太甚。 张子和三消,俱从火断。 二公之言详矣。 然《内经》又曰∶心移寒于肺,为肺消,饮一溲二,死不治。 此元阳既亏,金寒水冷,则阴邪乘之;阳衰则气虚,阳不帅阴,则水不化气。 故饮水少而便溺多,为肺肾之消,必以温剂散去寒邪,阳气渐回,则阴寒自退。 此正所谓心移寒于肺,饮一溲二之证也。 可见消有阴阳,不得尽称为火。 论阳常有余二者,阴也,后天之形;一者,阳也,先天之气。 神由气化,气本乎天,故生发吾身者,即真阳之气也;形以精成,精生于气,成立吾身者,即真阴之精也。 经云∶女子二七天癸至,男子二八天癸至。 又云∶人年四十而阴气自半。 所谓阴者,即吾之精,造吾之形也。 人生全盛之数,惟二八后至四旬外,前后止二十余年,则形体渐衰。 故丹溪引日月之盈亏,以为“阳常有余,阴常不足”,立补阴丸为神丹。 不知天癸未至,本由乎气,而阴气自半,亦由乎气,是形虽属阴,而气则从阳也。 故人身通体之温者,阳气也。 及既死,则形存气去,此阳脱在前,阴留在后。 可见生由乎阳,死亦由乎阳。 非阳能死物也,阳来则生,阳去则死。 故经云∶阳气者,若天与日,失其所,则折寿而不彰。 可见人之生,只此一息真阳为营运。 孰谓阳常有余,而以苦寒之味伐此阳气乎? 论气有余即是火人身捍卫冲和不息之谓气,扰乱变动妄行之谓火。 火与气,二而一,一而二者也。 顾人身之气,有正气,亦有邪气;人身之火,有少火,亦有壮火。 少火生人之元气,是火即为气。 此气为正气。 壮火食人之元气,是气即为火。 此气是邪气。 邪气有余即为火,若正气有余,便是人身之元气。 人身元气生于命门。 命门者,精神之所舍,而为阳气之根也。 故命门之火旺,则蒸糟粕而化精微,所谓人非此火不能有生者是也。 是火即是气,不可误认有余之邪。 气为生人少火,立命之本也。 若正气有余,不可便指为火。 丹溪之言殊欠明白。 论《原病式》病机十九条《内经》一十九条,实察病机之要旨,末言“有者求之,无者求之,盛者责之,虚者责之”,以答篇首“盛者泻之,虚者补之”之旨,总结一篇十九条之要法,此正先圣心传妙旨。 刘河间略其颠末,遗此一十六字,独取其中十九条病机,着为《原病式》,偏言盛气实邪,俱归重于火者十之七八,至于不及虚邪,全不相顾。 又云∶其为治,但当泻其过甚之气,不可反误其兼化。 立言若此,虚者何堪? 如病机大要,各司其属。 其在太过所化之病为盛。 盛者,真气也。 其在受邪所化之病为虚。 虚者,假气也。 故有其病化者,恐其气之假,故有者亦必求之。 无其病化者,恐其邪隐于中,凡寒胜化火,燥胜化风,及寒伏反躁,热伏反厥之类,故无者亦必求之。 其病之化似盛者,恐其盛之未的,故盛者亦必责之。 其病之化似虚者,恐其虚之未真,故虚者亦必责之。 此一十六字,为病机之要,今全去之,犹有舟无操舟之工,有兵无将兵之帅矣。 实智士之一失也! 论怪病多属痰孙真人言人身之病,四百有四。 其载之《素问》、《灵枢》者,病能已详八九。 而病邪之来,外不过风、寒、暑、湿、火、燥六淫之气,内不过喜、怒、忧、思、惊、恐、悲七情之伤,变现于十二脏腑、经络、皮毛之间而为病。 病亦安有所谓怪也? 即有云怪病者,如人入庙登冢,飞尸、鬼击、容忤,亦由本人气血虚弱,邪乘虚入,见为谵妄邪祟,若有神灵所凭,而为怪耳! 故《灵枢》亦有黄尸鬼、青尸鬼、白尸鬼、赤尸鬼、黑尸鬼之症,何一非五脏素虚,而为之见形也。 庸工不晓病机,一遇不识之症,辄谓怪病,即以痰为推测,而曰∶“怪病多属痰”。 夫痰,非病也。 人身无痰,痰本身之津液,岂得指痰为怪以藉口? 虽王隐君着痰病,见症种种,亦不过推原痰之变化不测,而未尝以为怪也。 其以怪病而多属之痰者,实庸工不识病能,以藏拙也。 悲夫! 论右肾为命门《内经》初无命门之名,命门之说始于越人之三十六难,而曰肾有两,左为肾,右为命门,男子藏精,女子系胞。 夫右肾既藏男子之精,则左肾将藏何物? 女子之胞何独偏系于右? 此其说之不能无疑也。 命门居两肾之中,而不偏于右,即妇人子宫之门户也。 子宫者,肾脏藏精之府也,当关元、气海之间,男精女血皆聚于此,为先天真一之气,所谓坎中之真阳,为一身生化之原。 此命门在两肾中间,而不可以独偏于右。 两肾属水,有阴阳之分,命门属火,在二阴之中。 故《脉经》以肾脉配两尺,但当曰左尺主真阴,右尺主真阳,而命门则为阳气之根,随三焦相火,以同见于右尺则可,若谓左肾则主于肾,而右肾偏为命门,此千古讹传之弊,而不得不亟正之者也。 论痢不专属湿热疟、痢发于夏秋,本因溽暑,岂非湿热? 但炎蒸之令出于天,苟能顺天之气,安能有病? 惟因热求凉,过于纵恣,则病由于人矣。 故凡风寒感于外者,其邪在经,病多为疟;生冷伤于内者,其邪在脏,病多为痢。 痢之来也,暑湿郁久,则为湿热,然有瓜果生冷,凉风冰水,未必郁积,加以饮食相犯,触而成痢,则痢未有不本于寒湿生灾者,岂必专以湿热为患哉? 论痢有寒热不当以赤白分气血痢以赤白分寒热,巢元方而下主之。 此自古法,不为谬论。 自河间以白者属肺,肺主气;赤者属心,心主血,亦属有理。 丹溪因之,遂谓白痢自大肠来,赤痢自小肠来。 愚谓赤痢亦有寒证,终是热多;白痢亦有热证,终是寒多。 其有白而热者,脉症必热;赤而寒者;脉症必寒。 若谓白必属肺,恐白痢非无血化;赤必属心,恐血痢不离乎气。 《局方》治痢,例用温热∶河间治痢,专主苦寒∶皆偏见也。 论痢无止法痢必由乎积滞,故曰∶“无积不成痢”。 治痢初起,必用消积导滞,以推荡为法。 此仲景治痢有十法,均主大、小承气。 而河间亦曰∶“行气则后重自除,调血则便脓自止。 ”此盖为痢之有实邪者言也,所谓“痢无止法”是也。 若久痢之后,元气已亏。 如气本陷矣,而复行其气,后重不将甚乎? 中本虚矣,而再攻其积,元气不将竭乎? 湿热伤血,自宜调血,若过用推陈,血愈伤矣。 积滞频下,谓当消导,久为克伐,积益多矣。 此但知据见在者,为有形之疾病,而不知所伤者,皆无形之气血也。 岂可执“痢无止法”一语,而曰《内经》有“通因通用”之治,以致杀人也哉! 论赤痢自小肠来白痢自大肠来,赤痢自小肠来,此丹溪以赤白分气血为言也。 然大肠为传导之官,痢属动脏腑之脂膏,伤肠胃之血络,故赤白俱并入大肠而下。 若小肠则为出溺,而赤痢何云自小肠来? 谓心主血,心与小肠为表里,故赤痢本小肠之所化则可,若谓从小肠而来,未见小肠为下痢之腑也。 其言不可以辞害意。 论三日疟分子午卯酉日疟者,风寒之邪也,为三阳经受病;而三日一发,则云 疟,为三阴经受病。 故丹溪云∶三日一发者,阴经受病也。 此语为当。 若谓作于子、午、卯、酉日者,少阴疟;作于寅、申、巳、亥者,厥阴疟;作于辰、戌、丑、未者,太阴疟。 马仲化议为子、午虽曰少阴,而卯、酉则属阳明;巳、亥虽曰厥阴,而寅、申则属少阳;丑、未虽曰太阴,而辰、戌则属太阳∶牵合附会为无理。 夫疟邪之来无定期,何尝主于某日则定某经之疟? 予谓丹溪之以地支分三阴经者,大约以十二时论,而非以日言也。 如成无己云∶疟分六经,以三时为解。 太阳从巳至未,阳明从申至戌,少阳从寅至辰,太阴从亥至丑,少阴从子至寅,厥阴从丑至卯。 以十二时分三阳三阴,阳主昼,阴主夜,三阴经疟,大抵发于子前午后者多,阳道常饶,阴道常乏也。 丹溪以子、午、卯、酉分属三阴经者,此以时言,而非以日论也。 论静而得之曰中暑洁古《此事难知》有曰∶动而得之曰中热,静而得之曰中暑。 此言不能无议。 夫中热、中暑,均自夏月感受之热邪也。 故中暑即是中热,初无有分,但其得之则有别者。 如行人、农夫,奔走劳动于道途田野之间,此时热气充斥,一时昏闷猝倒,此谓中暑,即谓中热,是皆动而得之者也。 若静而得之者,如安逸之人,乘凉于大厦高堂、凉亭水阁,一时阴寒之气遏郁,周身之阳气不得舒越,而肌肤粟栗、头疼、发热,此是夏月感寒病,而不得以中暑名之也。 中暑者,中天令之热邪,岂有感受房室阴寒之气,而混以静时得之,亦名之曰中暑可乎? 若静时感夏月之寒,而漫称曰中暑,使不正其名、辨其症,而以清暑寒凉之品,如彼白虎、益元投之,其祸人必矣! 论小便不通用隔三之法小便不通者,热结膀胱而点滴不下也。 经曰∶膀胱不利为癃。 此热邪入于膀胱而为病。 膀胱为津液之府,气化能出,故三焦之气不化,则水道不能通调,而下输于膀胱为溺。 丹溪隔二之治,以为水出高源,肺金者,肾之母,滋养肺金以生肾水,此法之善者也。 若隔三之治,以脾湿不运,故精气不调,当燥脾健胃,补土以生金,生金以壮水,用二术、六君为治。 夫气虚则宜补气以化水,若气热而反用燥气、闭气之剂,不几助邪以为病。 此隔三之治,为迂而不切。 论伤寒传足经不传手经伤寒传变,止言足经,不言手经,原本《内经》热病论中六节之文也。 自草窗刘氏不明其理,创论伤寒只传足经,不传手经,诞妄欺人,莫此为甚。 人之金、火两脏,不过以五行为分属,岂有真金、真火,故不能伤乎? 至陶节庵易之以伤足不伤手。 夫既不伤手,何手六经之见症,亦变见于伤寒症中也? 再观本经云三阴三阳、五脏六腑皆受病,则手经亦在其中矣。 故仲景有心、肝、肺、脾、肾五脏之绝症。 顾本经不言手经者,以伤寒表邪也,欲求外症,但当察于周身,而周身上下脉络,惟足六经尽之,手经无能遍也。 且手经所至,足经无不至者,故但言足经,而手经即在其中。 此本经止言足者,为察周身之表证也。 疑义至今,皆惑于刘氏之妄言耳! 况人身脏腑在内,经络在外,故脏腑为里,经络为表。 在表者手足各有六经,是为十二经脉。 以十二经脉分阴阳,则六阳属腑为表,六阴属脏为里。 以十二经脉分手足,则足经之脉长而远,自上及下,遍络四体,故可按之以察周身之病;手经之脉短而近,皆出入于足经之间,故凡诊伤寒者,但言足经,不言手经也。 论痰病类伤寒香港脚类伤寒《活人书》有云∶中脘有痰,令人憎寒壮热,胸膈痞闷,有类伤寒。 又云∶伤寒只传足经,不传手经。 地之寒、暑、风、湿,皆作蒸气,足常履之,遂成香港脚,所以病症与伤寒相类。 此等议论,大是惑人。 夫伤寒为热病,有六经传变之异。 痰本人身津液血凝气滞而成,未尝有六经之变症。 至于香港脚,为寒、湿、热三气之感,虽东垣有南北内外之分,而孙真人详香港脚见症甚悉,亦未始有六经之别。 何将此二证竟以类伤寒混同名之? 似欲以治伤寒之法治痰与香港脚耶! 凡治病必正证之名,名不正则治疗无据矣。 论伤寒汗药宜早下药宜迟伤寒之病,莫先于分表里;治表里之法,莫先于分汗、下。 汗、下一差,变症百出,是以前人论治伤寒,有曰汗药宜早,下药宜迟。 此二语虽云大纲,亦紧要法也。 然曰宜早者,谓风寒之邪自表而入,即当速为发表,即仲景所谓觉病须臾,即宜早治,不避晨夜是也。 其曰宜迟者,谓风寒之邪传入于里,攻下必须在正阳阳明之腑,即仲景所谓下早恐成痞气与结胸是也。 此云“迟早”,论治法非论时刻也。 而《此事难知》谓非预早之早,乃早晚之早,发汗当在午前阳分;非待久之迟,攻下当在巳后阴分。 以迟、早二字,作日候之迟、早解,惑乱人心为甚,宜亟正之。 论伤寒太阳经再传伤寒六经传变,自表入里,三阳为表,三阴为里,自浅而深,六经传尽,必无出而再传之理。 成氏以六日厥阴传经已尽,七日当愈;七日不愈,再自太阳传出,复至厥阴;十三日不愈,谓之过经坏病。 此等注释,谬戾殊甚。 马元台辨之,谓太阳至厥阴,犹人入户升堂以入于室。 太阳为三阳,最在外;阳明为二阳,在太阳之内;少阳为一阳,在阳明之内。 此三阳之在表也。 太阴为三阴,在少阳之内;少阴为二阴,在太阴之内;厥阴为一阴,在少阴之内。 此三阴之里也。 故一日始于太阳,二日传阳明,三日传少阳,四日传太阴,五日传少阴,六日传厥阴。 经文之论次第相传,亦言其大概耳! 所云七日不愈再传经者,七日行经未尽,仍在太阳一经故也。 如仲景所谓太阳病头痛,七日以上自愈,以行其经尽也,若欲再作经者,针足阳明,使经不传则愈。 可见太阳一经有行之七日以上者,则阳明、少阳亦可羁留过经不解。 故针阳明中土,使经不传,此行其经未尽,未尝曰传其经尽也。 若云六经传尽,复自厥阴出,而再传太阳,则有二阴、三阴、一阳、二阳以格之,容有自外入内,又自内而越于外之理? 风寒之邪,入人脏腑,岂两阴交尽于里,复从皮毛外而再入太阳以为害者耶? 成氏之谬,千古大惑,请从辨之。 论相火为元气之贼东垣一部《脾胃论》,俱以补中益气汤为主,无非培人后天元气之本。 顾元气为生身之精气,而实祖于胃。 故胃气有谷气、荣气、卫气、宗气、阳气之别名,要皆此元气之异称,而此气即《内经》所谓“少火生气”之气也。 “少火生气”,即为真阳之气,乃生人立命之根。 此火寄于肾、肝,名为相火。 相火者,因君火不主令,而代君以行,故曰∶“相火以位”。 则此火本非邪火,而何得云元气之贼? 元气在两肾命门之中,随三焦相火以温分肉而充皮肤,蒸糟粕而化精微。 是元气即相火之所化,而非贼元气之物。 其贼元气者,乃壮火而非相火也。 若谓相火为下焦包络之火,即指为元气之贼,而曰火与元气不两立,一胜则一负,则生元气者,更有何火耶? 论阴火为心乘土位《内经》论火,止有君火、相火、少火、壮火、五志之火之名,而并无有以阴火名者。 其以阴火名者,自东垣始。 东垣谓心火者,阴火也,起于下焦,其系上系于心。 夫心在膻中气海之中,为足厥阴包络之经,所谓阳中之太阳也,而何得以阴火名之? 既指心火为阴火,心本在上焦,而何以云起于下焦? 起于下焦,则不当指为心火矣! 且土者,脾胃也。 火为土之母,补土必先补火。 上蒸丹田以腐熟水谷者,此心火也,即此阴火也。 岂可谓阴火来乘土位,以伤脾胃生发之气乎? 火乘土以伤脾土生发之气者,必阳邪之火,而非心君之阴火也。 少阴心火,正补太阴脾土,此虚则补母之义,但不可大旺。 夫火旺则土反燥,又当壮水以制之。 论子宫之胞与溲胞不同《阴阳别论》云女子胞,《气厥论》云胞移热于膀胱,《五味篇》云冲脉、任脉,皆起于胞中。 凡此“胞”字,皆音包,以子宫为言也。 《灵枢》云膀胱之胞薄以懦。 音抛,以溲脬为言也。 胞音有二,而字则相同,奈何后人不解其意,俱读为包,反因经语遂认膀胱与胞为二物,故在《类纂》则曰∶膀胱者,胞之室。 王安道则曰∶膀胱为津液之腑。 又有“胞居膀胱之室”之说,甚属不经。 夫膀胱即脬,脬即膀胱也。 焉得复有一物,居膀胱之内? 以致后学之疑。 论治病不出气血痰郁人身之病,变端无穷。 其治法则千态万状,有不可以一例拘者。 丹溪之治病也,总不出乎气、血、痰三者。 三者之中,又多兼郁。 气用四君子,血用四物汤,痰用二陈汤,郁立越鞠丸,以为定法。 王节斋极言之。 而庸工学步邯郸,亦遂执此,以为医之能事尽此矣。 夫丹溪之言,不过挈其大纲论之耳! 若谓气病治气,血病治血,痰病治痰,郁病治郁,医又何难哉? 论心肺远血肾肝近血《金匮要略》论大便下血,分粪前为近血,粪后为远血。 此以血来有迟早,而分远近,未尝主于心肺、肾肝之所出为远近也。 丹溪乃言血在粪后者,出于心肺,心肺在上,故血来迟;血在粪前者,出于肾肝,肾肝在下,故血来早。 夫心主血,肺则主乎气矣;肝藏血,肾则藏乎精矣。 大便所下之血,本于湿热之气,伤于大肠而为病。 此血总属大肠经来,故人有终年患之,而不见其形痿体惫者。 此湿热之邪,而非四脏所伤之血。 若四脏有伤,而频下无度,必心肺损而色败,肾肝损而形痿,而可以云无患乎? 故以便下之血,以先后分远近则可,以便下之血分心肺与肾肝,则凿矣! 论在内为血在外为汗方书多言血与汗异名而同类。 丹溪因之,遂有在内为血,在外为汗之论。 似乎血即是汗,汗即是血矣。 岂知血与汗之由来,有不可以同类并言者。 经云∶心主血,血生于心。 又云∶肾主五液,入心为汗。 又云∶汗者,心之液。 此言汗为心之液,而非曰心之血。 血生于心,统于脾,藏于肝,而其原则自水谷之精气,受于中焦,变化取汁,和调于五脏,洒陈于六腑,以奉生身者也。 若夫汗则为人身之津液,因腠理疏,皮毛不能外卫,风、暑、湿、热之邪干之,则蒸然发出,津津而为汗。 是汗乃身之阳气所化,故曰阳加于阴,谓之汗。 当云在内为气,在外为汗。 此可以气言,而不可以血类也。 庸有在外之汗,而可以在内之血混言之乎? 人之一身,有涕、泪、涎、唾、便、溺,皆属一水之化,而发于九窍之中。 故鼻之所出曰涕,目之所出曰泪,口之所出曰唾、曰涎,二阴之所出曰便、溺,而皮毛之所泄则曰汗。 汗可以血类之,则涕、泪、唾、涎、便、溺,亦可以血言之矣! 论天癸非精血天癸之义,诸家俱以精血为解,是不详《内经》之旨也。 玩本经云∶女子二七天癸至,月事以时下;男子二八天癸至,精气溢泻。 则是天癸在先,而后精血继之,天癸非即精血之谓明矣。 天癸者,天一所生之真水,在人身是谓元阴,即曰元气。 人之未生,此气蕴于父母,谓之先天元气;人之既生,此气化于吾身,谓之后天元气。 但气之初生,真阴甚微,及其既盛,精血乃旺。 然必真阴足而后精血化,是真阴在精血之先,精血在真阴之后。 不然女子四十九,男子六十四,而天癸俱绝,其周身之精血,何以仍营运于荣卫之中,而未尝见其涸竭也? 则知天癸非精血明矣。 其以精血即为天癸者,王太仆、陈良甫以下之谬论也。 论命门之火不可偏诊于右尺人生有两肾,两肾并诊于左右尺,而命门则居两肾之中。 所谓命门之火者,即两肾中之元气也。 元气生于命门,而不偏于右。 自《难经》有云∶肾有两,左为肾,右为命门。 命门遂专属之右,而华元化因之,始分左肾属水,右肾属火,故以命门之火归之右肾。 后世医者,不详其义,论命门之火,则必以右之尺部为诊,岂知两尺为两肾? 肾者水也,俱藏精之舍也,故越人云∶命门为男子藏精。 精属水,不属火,火在水中,所谓一阳居二阴之间者是也。 岂可以命门之火,偏诊于右尺耶? 举世梦梦,是可嗤也。 然则论命门之火者,当于何诊? 仍诊之于两尺可也。 以两尺之强弱,验命门之火之衰旺为得耳! 若以右尺之肾论命门,而遗乎左尺之肾,是习俗之弊,不可不亟正者也。 至有以男子之命门在右,女子之命门在左,而曰∶丈夫以右为命门,左为肾;女子以左为命门,右为肾。 则又颠倒乖离,而不可稽矣! 论圣人止有三法无第四法张戴人论病非人身素有之物,或自外入,或自内生,皆邪气也。 邪气加身,速攻之可也。 立汗、吐、下三法以攻邪,邪去则元气自复。 故曰圣人止有三法,无第四法。 其论颇卓。 故丹溪初阅子和书,惟务攻击,亦谓医之法尽是。 后读《内经》有云∶虚者,精气虚。 实者,邪气实。 实则泻,虚则补。 何云圣人无第四法? 于是不能不疑。 子和之书,非子和之笔,而麻征君伪为之者也。 圣人之言,垂诸《灵》《素》,其主补虚、泻实者不一,而子和敢为非圣之书? 赵以德叹《儒门事亲》书为∶其词直,其义明,顾其一,罔顾其二。 后之读其书者,当得其法而善用之,毋执其法而偏溺之,则几矣! 凡治病如权衡,高下轻重,随时变通,若偏矫一说,祸人不浅。 论三焦有几人身十二脏腑经络,《灵枢》《素问》详辨,各有定名部分,独三焦之名,在经文亦多臆说;后贤之详其义者,更多旁杂,而无一定之论,是不能无疑,而为之考究,以正其指归。 即如王海藏,为东垣高弟,亦致疑于三焦之名,而问之曰三焦有几,启其端而究未能定其说。 是以总会经文与诸贤之论而详之,以知三焦有三三焦,而后之人不能明其义,故多歧而未有以正其名也。 所谓三焦之有三三焦也,即以经文正之。 《灵》《素》之论三焦,与《难经》之论三焦,已自不同矣。 《灵枢》曰∶三焦者,上合手少阳,出关冲,小指次指之端。 三焦下 ,在足大趾之前,少阳之后,出 中外 ,足太阳以络于手少阳。 此论手少阳三焦经脉之所行也。 又曰∶脐下膀胱至足,为足三焦。 下焦别回肠,注膀胱以渗入。 此论足太阳膀胱,为三焦一腑之所属也。 手三焦之经为少阳,主于上;足三焦之腑为膀胱,主于下∶是二三焦也。 故《本脏篇》曰∶密理浓皮者,三焦、膀胱浓;粗理薄皮者,三焦、膀胱薄。 《论勇》曰∶勇士,三焦理横;怯士,三焦理纵。 而《素问·五脏别论》又曰∶胆、胃、大小肠、三焦、膀胱五者,为天气之所主。 夫三焦、膀胱,与胆、胃、大小肠四腑并言,而又有浓、薄、结、直、纵、横之意,此所谓三焦者,属之于腑,正有形有状之三焦也。 若《灵枢》又曰∶上焦如雾,中焦如沤,下焦如渎。 此三焦为一气之所主,故《三十一难》因之曰∶上焦在胃上口,主内而不出,其治在膻中;中焦在胃中脘,主腐熟水谷,其治在脐傍,下焦在脐下,主分别清浊,出而不内。 此三焦者,即《灵枢》所谓如雾、如沤、如渎之三焦也。 故《难经》又继言之,三焦为水谷之道路,气之所以终始。 三焦者,原气之别使。 原气在两肾中间之动气,为人之生命,十二经之根本,主通行三气,经历于五脏六腑。 此所谓三焦者,属之于气,正王叔和所谓有名无状之三焦也。 是又一三焦也。 论其经则手少阳三焦主之于上,论其腑则足太阳三焦主之于下,论其气则两肾原气之三焦以行于中。 故曰《灵》《素》之论三焦,与《难经》之论三焦,名各不同也。 《灵》《素》之论手少阳三焦与足太阳三焦,是有形之腑也。 《难经》之论上中下之三焦,是无形之原气也。 有形之腑,与胆、胃、大小肠为配;无形之气,游行于五脏六腑之中,温分肉而充皮肤,是即肾间之原气,自下而中,自中而上,东垣所谓有名无形,主持诸气,统领周身之气,熏肤充身泽毛者也。 三焦之有三者,此也。 王海藏问三焦有几,独能辨手少阳三焦主上,足太阳三焦主下,而不及《难经》所云原气之三焦为命门之别使,是以使后人疑而莫辨耳。 故王叔和所云三焦无状空有名者,即是肾间原气之三焦也,不可谓尽非也。 独是陈无择以脐下之脂膜为三焦∶袁淳甫以人身着内一层,形色最赤者为三焦;虞天民以包涵肠胃之总司,指腔子为三焦∶是皆说之不可稽者也。 至金一龙舍手足之三焦不言,而易以前三焦、后三焦,尤诞妄而支离矣。 予初注三焦论,漫引《灵枢》肺 在三焦,心 在五焦,膈 在七焦,肝 在九焦,脾 在十一焦,肾 在十四焦之间,以躯体之外称焦,而从虞天民包罗六腑五脏之脂膜,以证三焦之说。 自马仲化以肺 、心 之“焦”为椎,则予之说要,亦可议而未有当焉也。 论苦寒补阴之误凡物之死生,本由乎阳气。 顾今人病阴虚者,十尝八九,不知此“阴”字,正阳气之根也。 阴不可无阳,阳不可无阴。 故物之生也,生于阳;而物之成也,成于阴。 则补阴者,当先补阳。 自河间主火之说行,而丹溪以苦寒为补阴之神丹,举世宗之。 尽以热证明显,人多易见;寒证隐微,人或不知;且虚火、实火之间,尤为难辨。 孰知实热为病者,十不过三四;而虚火为患者,十尝有六也。 实热者,邪火也。 邪火之盛,元气本无所伤,故可以苦寒折之,亦不可过剂,过则必伤元气。 虚火者,真阴之亏也。 真阴不足,岂苦寒可以填补? 人徒知滋阴之可以降火,而不知补阳之可以生水。 吾故曰∶使刘、朱之言不息,则轩岐之道不着。 论伤寒阳证下早成结胸阴证下早成痞气仲景《伤寒论》有曰∶病发于阳而反下之,热入因作结胸;病发于阴而反下之,内虚因作痞气。 又曰∶阳证下之早者,为结胸;阴证下之早者,为痞气。 夫结胸、痞气,因下早而成,固人人能明之。 独阴阳二字,未有能确辨之者,不能不致疑其间也。 其阴阳,指表里之阴阳言乎? 抑指风寒气血之阴阳言乎? 抑指三阳三阴经脏腑之阴阳言乎? 其言阳证阴证也,抑以阳邪之热为阳证乎? 阴邪之寒为阴证乎? 如以阴阳为表里之阴阳也,以病发于阳为阳证属表之证,不宜下,误下成结胸,固矣。 若以病发于阴为阴证属里之证,正宜下,何云误下反成痞? 则知此阴阳,非以表里之阴阳言也。 如以阴阳为风寒气血之阴阳也,风为阳,阳邪伤卫,卫主气,气伤反成结胸;寒为阴,阴邪伤荣,荣主血,血伤反成痞气。 夫结胸为实邪,为证重;痞气为虚邪,为证轻。 岂有阳邪伤无形之气,成结胸之实证;阴邪伤有形之血,反成痞满之虚证乎? 则知此阴阳,非以风寒伤气伤血之阴阳言也。 如以阳证阴证为三阳三阴经言也,夫三阳经证为属腑,如太阳、阳明、少阳为病在表,当汗不当下,误下则邪入里而成结胸是矣。 但三阴经证则属脏,如太阴、少阴、厥阴为病在里,正当下,当下而又言误下遂成痞气,则知此阴阳,非以三阴三阳之脏腑言也。 如以阳邪之热证为阳证,而下早成结胸是也,若谓阴寒之阴证下之则死,岂止于痞? 则知此阴证,不可指为中寒之阴证言也。 故阳证下早成结胸,此论固无庸辨,独阴证下早成痞一语,不能无疑。 仲景亦无明文,而历代明医,自成无己、许叔微以下,未见有发明。 或指阴证之阴,或指阴寒之阴,或指为荣血之阴,或指为三阴之阴,纷纷拟议,而无定论。 予反复思之,而知此阴证之阴,盖以经腑言也。 三阳有经有腑,三阴亦有经有脏。 病在经则可汗而不可下,若风寒尚在三阴之经,则邪留肌肉之表,故曰下早则成痞,是病在经而伤于脏,则邪入而成痞,故邪在三阴之经,则可汗,若入三阴之脏,则可下,其邪在经而尚未入脏,则不可下,故病发太阴者,尚发于阴之经也,发于阴经而反下之,则作痞矣。 虽然此辨是矣,而所谓三阴者,太阴、少阴、厥阴也,然足厥阴为一阴,足少阴为二阴,足太阴为三阴,概曰三阴,抑太阴乎? 少阴乎? 厥阴乎? 伤寒之邪,自三阳经足太阳膀胱为始,膀胱为三阳经之首,其邪在三阳经,则可汗,而反下之,故成结胸。 三阴经足太阴脾为始,脾为三阴之首,若邪在三阴足太阴脾之经,则可汗而不可下,反下之则成痞气,则阴指太阴脾经者也。 故王海藏与东垣论痞,谓从血中来,治痞独益中州。 中州者,脾也。 脾可补不可泻,当补而泻之,是以成痞。 此之谓也。 论伤寒春变温病夏变热病《内经》曰∶人之伤于寒也,则为病热。 又曰∶热病者,伤寒之类也。 此之言热病,乃冬令严寒,人触冒之,感而即病之谓,而非夏时暑病为热病之比。 夏时热病,今夏至后,天令暑热炎蒸之邪,感伤于人,与冬时伤寒之热病,大不侔也。 冬寒之热病,自表而入,夏暑之热病,自内而发。 病不同时,故治法亦异。 辛温发表与寒凉清解,有不可同日语矣。 自王叔和序《伤寒论》而曰∶中而即病,名曰伤寒,不即病者,寒毒藏于肌肤,至春变为温病,夏至变为暑病。 暑病者,热极重于温也。 斯言出,而后世医者,俱以春时之温病,由冬伤之寒而变;夏月之暑病,亦由冬伤之寒而变。 是温病、热病,皆因冬时受寒,而至春、夏以变焉者也。 其言不大谬乎? 经云∶冬伤于寒,春必病温者,盖以冬时不藏精,触冒寒邪,则春时必有温病之症,非以春时之温病,必自冬寒而变也。 又云∶夏至后病热为暑。 此本天令大热之气,即时感受而成,岂有寒毒藏于肌肤之中,至春不发,历过春三月,伏藏至夏至后,而又变为热,有是理乎? 叔和又云∶三月、四月,其时阳气尚微,为寒所折,病热则轻;五月、六月,阳气已盛,为寒所折,病热则重。 夫三月、四月、五月、六月之寒,此暴时之寒气也,与冬令严寒伏藏之寒不同。 既曰春变为温,夏变为热,由冬时之寒传变而来,又云阳气已盛,为寒所折,则其变病为温、为热,其冬令之寒乎? 抑时行之寒乎? 立言为矛盾矣。 夫风寒伤人,未发病已前,不能预知其客于某经络、某脏腑,及其发病已后,而后能审其为何因何感也。 若谓冬时受寒,而必逆决为春之必变为温病也,夏之必变为热病也,则凿而不可稽矣。 大约冬伤于寒而即病者,曰伤寒;冬不藏精而春病者,曰温病;夏伤于暑而病热者,曰热病。 此三证本各以其时受病,而非寒变为温、变为热之谓也。 论肺热还伤肺王节斋谓虚劳咳嗽症,戒服参、 ,服之者必死。 继又曰∶肺热还伤肺。 斯言出,而世之治肺经劳嗽者,辄以人参为鸠毒矣。 手太阴肺主一身之气,气有虚有实,实者邪气实,实则脉来洪数,按之有力,此而服参,势必气高而喘,胸热而烦,药助病邪,证必增剧,劳嗽之热,为虚乎? 实乎? 脉或数而必细,按之必虚而无力,症或见为烦热口渴,面赤气喘,而少气不足以息。 此阴虚而相火刑金之虚证也。 阴虚者,其热必炽,误认为实,而投以白虎、泻白、知柏补阴之剂,则立毙。 此之虚热,非甘温不能除之也。 人参味甘,气温,虽补五脏之元气,独入手太阴一经者为最,故劳瘵而成肺经嗽咳者,非人参不能疗。 正丹溪所谓虚火可补,参、 之属是也。 则是人参为补肺药也,而乃云伤肺者,以其有热故也。 然热则有虚热、实热之分,实热者宜戒,虚热者宜补。 非补其火也,补肺中之气,以生肾水耳! 火之刑金也,非火之有余,乃水之不足,故欲制相火,必壮肾水,欲壮肾水,必滋水之母,以清金保肺,肺气旺则水溢高源,而阴虚之火有制,则肺热可宁,舍人参不能以有济也。 如不论肺之虚实,而执肺热伤肺之论,以人参为戒,虚劳病之不死也,几希矣! 论伤寒无阴证经云∶人之伤于寒也,则为病热。 是热病为汗病也,而何尝有所谓阴证哉? 遍考《素问》《灵枢》诸经,并无阴证之名,故刘守贞论伤寒,无问三阴三阳,皆一于为热,而无有寒者。 故曰伤寒无阴证,阴证乃杂病也。 然而仲景则云无热恶寒者,发于阴也。 夫无热恶寒,则知无阳经之郁热,而发于阴,则知不从阳经之传入,故有四逆、理中之用。 而谓伤寒之无阴证乎? 不知伤寒之有阴证也。 有真寒直中少阴经,而名为阴证者;有房欲伤肾,虚寒上下阴虚,而名为阴证者。 此之阴证,不可以伤寒中混名之也。 若三阳经热邪传入三阴经,而名之为阴证者,此阳经热证之阴证,而非直中、伤肾之阴证也。 或谓伤寒传变三阴之阴证,仲景以四逆、理中温热药治之,以其本热邪传经,由于寒凉误治,热变为寒,则其说尤为谬戾。 夫三阳传经之邪热,入于三阴,其来本热,虽有寒药误治,岂有顿变阴寒为阴证,而用四逆、理中以温经散寒为治者乎? 论泻南补北不可以治痿取阳明《痿论》云∶五脏使人痿,而本于肺热叶焦。 终之曰∶治痿独取阳明。 是痿病原于手太阴一经,以热相传而成,而治之者,惟取足阳明一经以为要。 阳明为五脏六腑之海,总宗筋而束骨以利机关。 阳明虚则宗筋纵,带脉不引,故手足不用而成痿。 是痿之来,起于肺经,而治则取于阳明。 后人谓独取阳明,此“取”字有教人补之意。 是以丹溪独引越人泻南方、补北方之法,以发明“独取阳明”之旨。 究未能尽所以取阳明之义,而意反有相戾者。 夫南方,离火也;北方,坎水也。 其言曰∶金体燥而居上,主畏火;土性湿而居中,主畏木。 泻南方,则肺金清而东方不实;补北方,则心火降而西方不虚。 此其论似为肺热叶焦者发明之,而于治痿取阳明之法,反未之悉也。 阳明者,胃土也。 补火可以生土,而反云泻南;滋水则能助湿,而反云补北,则与取阳明之义有不合矣。 夫足阳明为水谷之海,以为阳明虚而宗筋不用似矣,何以病痿之人,有两足不任身,而饮食如故,其啖物反有倍于平人者何也? 岂阳明之气旺,而水谷入海,独不能运化精微,以强筋骨乎? 何饮啖日盛,形体日肥,而足痿不能用也? 则知阳明之虚,非阳明之本虚,而火邪伏于胃中,但能杀谷,而不能长养血气、生津液,以灌溉百骸,是以饮食倍于平人,而足反为之不用。 此所谓“壮火食气”,而邪热不杀谷也。 阳明之邪热,原是肺热中传来,故治痿独取阳明者,非补阳明也,治阳明之火邪,毋使干于气血之中,则湿热清而筋骨强,筋骨强而足痿以起。 张子和尝言痿病皆因客热而成,断无有寒。 丹溪亦云治痿以清热为主,不可作风治用风药。 诚得取阳明之义者矣。 论发表不远热攻里不远寒之误此二句大意,全在“发”“攻”二字。 发者,逐之外也。 攻者,逐之内也。 寒邪在表,非温热之气不能散,故发表不远热。 热郁在内,非沉寒之物不能除,故攻里者不远寒。 然亦有用小柴、白虎、益元之类,而取汗愈病者何也? 此因表里俱热,故当凉解,非发之谓也。 又有用四逆、理中回阳之类,而除痛去积者何也? 此因阴寒留滞,故当温中,非攻之谓也。 所谓发者,开其外之固;攻者,伐其内之实。 今昧者,但见外感发热等病,不能察人伤于寒而传为热者,有本寒标热之义,辄用芩、连等药以清其标。 岂知邪寒在表,药寒在里,以寒得寒,使内外合邪,遂不可解。 此发表用寒之害也。 故凡寒邪在表未散,外虽炽热,内无寒症,正以火不在里,最忌寒凉。 此而误人,是不知当发者不可远热也。 又如内伤喘、痛、胀、满等症,多有三阴亏损。 今人但见此症,不辨虚寒,遽用硝、黄攻里。 焉知有假实真虚之病,而复伐之,则病未去而元气伤。 此而误人,是不知当攻者不可远寒也。 二者之害颇多,不得不表出之以为戒! 跋张景岳以医术着声于明万历、天启间,所辑《类经》暨《景岳全书》二种,流播宇内殆遍,惟《质疑录》一帙,虽已为东海石氏所刊,而人间见者甚少。 其书于古名家,若刘、李、朱、张辈,所言稍有偏,着必加辩正。 盖恐后之不善读者,守其一说,未得化裁之用,而因以夭札生民之命,故不惮昌言剧论以明之。 夫岂好于前人洗垢索瘢哉! 考其所列诸论,有已见《全书》《类经》中者;亦有与《全书》《类经》之说少异,而悔畴昔立言之未当者。 人以此疑其为晚年未定稿,又以此知其所学愈老愈明,未尝自矜已得,而孜孜日求正于至当为可则也。 就中惟“论伤寒春变温病夏变暑病”之非,此一条殊未是。 盖亦智者千虑之一失耶! 叶敬问为景岳作《类经》序,称为会稽杰士,幼禀明慧,六经诸子,无不考镜。 鲁谦庵作《景岳全书》序,称其于书无所不窥。 壮年好谈兵,思有所用于世。 筮易得天山遁卦,始决意石隐。 黄梨洲作《景岳传》,称其于象数、星纬、堪舆、律吕,皆能究其精蕴。 至于辽阳之败亡,中原之扰乱,皆预决于数年之前,是其所学甚博,不特医术一端矣! 乾隆甲申孟陬望日钱江王琦 发布时间:2025-05-26 12:13:15 来源:中医文献网 链接:https://www.zuoo.com.cn/shu/6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