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症·证·病 内容: “证字的正写应作‘證’,……习惯上多因简化借用,……以证代證。 也有写作‘症’字,系證字的俗写”(秦伯未等《临证备要》1973年第二版)。 可见,“证”是“證”的简化,“症”是“證”的俗写。 《现代汉语词典》证明:症(證),病症,症状;证(證),证明,证据。 “证”如同法官断案索取的“证据”,中医简称“证”,是医生诊断的“证明”资料。 “症状”是证明资料之一,简称“症”,比如,发热、恶寒、呕吐等等。 “症”可以是“证”,但是“证”不完全是“症”,比如,脉象、舌象等是“证”,不说是“症”。 中医通过望闻问切汇集“证据”或“证”,辨八纲,别脏腑,分主次,论阴阳,辨证论治。 “病”是人在生理或心理上的不正常状态,是人体阴阳失衡状态。 有些“病”和“证”没有严格区分,比如,头疼、咳嗽、泄泻等等,可以当作“病”辨证论治,也可以当作“证”纳入辨证论治的资料中。 由此可见,俗称“中医治病”,实际上纠正“人在生理或心理上的不正常状态”,是调节人体的阴阳平衡。 所以,过度认真地区分症、证、病,对于中医治病意义不太大。 中医治病的关键是:辨证,别阴阳。 人体的阴阳不平衡状态非常复杂,而且是动态的。 中医必须汇集四诊资料,辨证分析,才能制定治疗方略、处方用药。 比如,一个腹疼腹胀的病人,首先要辨别寒、热,是否有表症,是虚还是实,是痰湿困脾,还是气血瘀滞,还是二者兼有,是否已伤及其他脏腑,等等。 诊断:是脾肾阳虚、痰湿困脾还是土被木克,等等。 至此大框框才明晰,制定的方略才能比较稳妥,在此大框框内考虑处方用药才能避免失误。 可见,定“腹疼”还是“腹胀”还是“胃炎”还是其他什么病名并不重要,关键是辨证论治要准确。 有是病用是药,或有是症用是药,不是中医。 中医有正治、反治,同病异治,异病同治也能充分说明了这一点。 有的中成药千百年不衰。 是因为以八纲、脏腑辨证为依据,而不是用是药治某病。 比如,六味地黄丸治肾阴虚、理中丸温脾阳虚、逍遥丸疏肝理气等。 所以,中医自然会出现同病异治、异病同治。 比如,同是肝炎,湿热者要清热化湿,阳虚者要温阳;同是失眠,可能是心阴虚、心脾阳虚、痰火扰心种种不同。 同病,治法不同。 六味地黄丸可以治肾阴虚引起的口渴、腰酸、腿软、头晕等;逍遥丸可以治疗胸闷、胁疼、腹胀、漏下等。 药同,治病不同。 若不依八纲辨证,有是病用是药,贻害无穷。 例如,目前市场上治疗肝炎、肾炎、胃炎、咳嗽等非处方中成药很多。 面对几十种治疗肝炎的中药,患者选用那一种呢? 理论上只有一两种适合某病人,这就是说,如果随机选取(没有八纲辨证说明),有效率是治疗该病药品数的倒数,药味越多,有效率越低。 再如,治疗感冒的新中成药很多,双黄连、板蓝根等都出现过问题。 随着新药种类的增加,出问题的概率会加大。 较好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是:用八纲辨证规范药品。 (封志强) 发布时间:2026-03-30 11:51:54 来源:中医文献网 链接:https://www.zuoo.com.cn/hui/5232.html